第四百一十六章:《太古诸天雷法总纲》 (第2/2页)
“老前辈所说的小东方,是本宗掌教东方卿?”
光芒猛然大放,照亮了整个六层大殿。
仅仅一瞬,那七个被镇压符封法锁住的怪物就被侵蚀化作了飞灰,连同熊熊燃烧的紫霄劫火与遍地红毛也一同飞灰湮灭。
“那桃树是被人斩断的?谁斩的?”
“身份?古爷爷你什么身份?”十二月亦是一脸茫然。
你既是这一代【混元】又拜入我神霄宗门下,必定深得小东方信任,否则也不会让你入这万法殿。
眼看血雾几乎要被齐修全部破灭,大雾深处陡然响起一声声阴鸷可怖的嚎叫。
“厉害?有多厉害?”
“不然呢,他们兄弟俩,一个大东方,一个小东方,我一直都是这么叫的啊。”
比肩元神境而已。
“呵……”
“什么前辈不前辈的,你叫我老古就是了,我知你好奇我的身份。
因为六层的法灵都是道身境巅峰。
紫霄劫火!
脑门光亮无比,身材矮小,身披深蓝道袍,花白胡子垂至胸口的老人摇头摸了摸十二月的脑袋。
这诡异红毛生命力丰厚,那正好做了紫霄劫火的薪柴,烧的愈演愈烈。
你且听好,老朽便是这万法殿中的第一位法灵。
“还能有谁,小东方呗。”
绝非普通法灵。
“大人,是古爷爷的气息。”
雷声轰鸣,振聋发聩。
这一下,齐修的四面八方,头顶脚下,全都出现了一根桃枝。
下一瞬,一只手臂白皙如玉,五指却枯槁皱纹的大手徐徐从苍穹之上探了下来。
眼眸生出精芒,齐修张口念诵古老威严的经文,于此同时他背后的道神混元道君则高高举起手中的玉如意,一股苍茫雄浑,浩瀚庞大的气息倏然爆发。
光头老人理所应当的回答道。
唰——
这桃枝看着普通至极,仿佛就是从路边桃树上,刚刚摘下一般。
能称呼掌教为小东方,这法灵的辈分怕是极高。
藏雷重瞳发出雷芒何等恐怖猛烈,可刚刚荡灭一圈红毛之后,重新生长出来的诡异红毛却比之前更加旺盛汹涌。
“连雷法都无法完全荡灭?不过单单这些红毛,就是让这些法灵异化成如此模样的元凶吗?”
没想到这貌不惊人的法灵居然一眼就瞧出了自己的根脚,齐修双眼微眯,却并未应声。
而且他方才将我拉入此地的手段,亦是高明,我甚至没有察觉到宇璧波动。
听到十二月这么一说,齐修动念散去眼中神芒,任由这只苍老有力的大手将自己带入另一层宇璧之中。
收回手,老人挑起耷拉的眉头扫视着面前的齐修。
这些身影速度极快。
所以就被钻了空子。”
整三百六十五枚!
一缕缕激烈雷芒伴随着这些竖瞳的出现,纵横游走,迫的四周血雾连连后退,似是见到了克星一般,仓皇恐惧。
被这桃枝打中,不死也得脱层皮。
唰——
啊,记得上一次见到混元之道还是近古时期。
那小子死的可老惨了……”
“镇压符封法!”
望着眼前浓郁至极,仿佛汹涌血海的大雾,十二月紧紧攥着齐修的衣襟,似乎只有这样才能让她感受到一点安全感。
“不,不……我虽然没有到过六层,但是听古爷爷他们说过,六层应该是一片空旷的石台。
然而就在齐修打算寻找这些红毛怪物异化根源之际,只见虚空中无数疯狂蠕动扭曲,诡异骇人的红毛于虚空深处浮现。
天真!”
可就是这么一株毫不起眼的桃枝,却让齐修心中警觉大躁,浑身皮肤都冒出一层细密的鸡皮疙瘩。
虚空轻颤,只见一枚枚紧紧闭合的金色竖瞳徐徐从虚空之中浮现出来。
还真把自己当元神真尊了?
就在【令符】脱口而出之际,一只苍老干瘦的手掌突然搭在齐修的肩膀上。
“跟我来。”
“小家伙,别反抗,老头子我有话跟你说。”
上方的镇压符封法则悍然将锁链穿入了怪物的体内,寻找让它们产生这种变化的根本原因。
啧啧啧,这么多年了,又一个修混元的,看你的气机道蕴,根红苗正,走的还是正统路数。
“万法殿深藏神霄宗腹地,外面的人应该没这个本事闯到这里闹事。
道诀法印结成一瞬,齐修背后倏然浮现出一尊高大巍然,出尘潇洒的挺拔身影。
面露正色,齐修站定来到老人面前,拱手行礼:
“神霄门人齐修见过前辈,不知前辈怎么称呼?”
言语之间,对于齐修方才硬撼桃枝的举动,很是不解。
能来这里的修士也最多徘徊在一层到三层之间,就连四层都很少上。
绝对不会是这个样子的。”
真君大能之身。
“看我没有寄道,就想用寄道之力压我?
呵呵……
这只诡异无比的大手徐徐张开,掌心处,一枚缓缓转动的眼眸扫视着整个六层大殿。
咔嚓轰——
一株桃枝突然撕开宇璧,打向齐修。
脸色漠然一沉,齐修翻了个白眼。
莫名看了齐修一眼,察觉到对方震惊的眼神,老人有些明悟:
所有生路,全部被封!
红毛被紫霄劫火遏制,虚空之中又生变化。
一轮浩瀚大日自齐修脑后升起,雪白镜光遍照四极八荒,一重重雄厚至极的混元气息波动弥漫,意欲镇压诸天十方万物。
轰——
万道彩意云气重新聚拢,凝成了拢袖而立的齐修。
“老东西,命可真硬啊。”
“古爷爷,我家大人很厉害的。”看到老人,十二月先是一喜,随即摇头反驳老人的说法。
有些事情,倒是也在可控之间。
“你不必遮掩,我不会害你的。
数息后,这颗眼眸的视线停在了方才齐修消失的地方,满是血丝的瞳孔流露出一丝阴郁。
吾之本体乃神霄宗镇宗真经,唯掌教至尊方可修炼的大道宝卷——《太古诸天雷法总纲》!”
……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