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八章 匿名热心网友的建议 (第1/2页)
@@「提供帮助?」
看到这个正经的私信,周绍辉眨了眨眼睛。
内心感到些许暖意。
世界上的好人还是很多的。
论坛里的网友们知道周小清的事情之后,都踊跃加入了讨论。
还提出了各种建议。
虽然都是些没什么用的建议……
「谢谢你的帮助。」
他顿了顿,先是回复了一句感谢的话。
同时问道:「不知道你想要了解什么情况?」
没过多久。
这个匿名的人又发来了几个问题:「你堂妹是真实年龄是多大?目前是小学还是初中?以前有没有什么精神上的问题或者困扰?平日里的身体状况如何……」
询问的问题。
都是围绕周小清展开的,从年领到身体情况,问的十分详细。
周绍辉颇为惊讶的看着这些问题,犹豫片刻。
还是选择如实将问题告知了对方。
这些问题……
并没有涉嫌周小清的个人隐私,都是一些常规性的问题。
他也不用担心对方是骗子的可能性。
「小清平时很乐观,再过一个月就满十二岁的生日了,还在读小学六年级,以前没听过有什么精神上的问题,身体也非常健康,活泼善良,还经常投喂小区里的流浪猫……」
提起这个。
他的心情不禁有些沉重。
就是这么一个乐观活泼的人……
都被网友们喷出了轻生的念头。
网暴实在是太可怕了。
那些语言暴力……
真的能成为摧毁人的最后一根稻草,将人推入深渊。
偏偏……
被网暴的人,百口莫辩,只能任由众人泼脏水、指责、谴责。
「怎么样?你……有没有办法帮小清讨回公道?」
将细节告知对方之后周绍辉又不死心的追问了一句。
如今。
周小清的父母每天都低头丧气,无比悲痛。
他们这些亲戚……
都担心周小清的父母受不了这个打击,到时候做出什么傻事。
毕竟……
他们就周小清一个女儿,平时捧在手里,奉为明珠。
数分钟后。
周绍辉见对方迟迟未回复,本来都不抱希望了。
突然受到了对方发来的匿名私信:「办法倒是有。」
看着这五个字。
他两眼一亮,顿时来了精神。
「这件事是由捐款引起的网络暴力,而网络暴力……绝不能拖,要尽快找出网络背后的施暴者,你先让受害者的家属,以诽谤罪报警……」
紧接着。
私信里,那个匿名的人又发来了一系列的消息。
指导他该怎么做。
「可是……诽谤罪也不能让对方判多久啊,而且也只能追究部份人的责任。」
周绍辉见状,苦笑了一声。
这个很明显……
对对方来说,只是个不痛不痒的惩罚。
当时网暴的……
只有那一层楼的人,点赞数较高的评论也就十几个。
最多追究这十几个人的责任。
其余参与了网暴的人,是无法完全追究责任的。
然而……
私信的下一句话,却让他露出了激动之色。
「先以诽谤罪报警立案,然后……让警
方勘察具体事实,提供周小清的住院证明、伤残证明,将这个罪名升级成寻衅滋事罪,然后警方便有义务将当时所有参与了网暴的人,全部带回参与调查。」
虽然他听不太懂。
但……
似乎是可以通过这个方法,将诽谤罪和寻衅滋事罪联系起来。
诽谤罪的立案标准是需要一定的点赞数或者传播数,没有达到的不负刑事责任。
可寻衅滋事并不需要。
只要参与了该事件的人……
都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接受调查。
作为秦牧的忠实粉丝。
他看过许多视频,还是知道其中的法律联系的。
「好,我这就去找我二伯!」
放下手机。
周绍辉深吸了一口气,直接穿上外套出门而去。
……
与此同时。
晋城。
山水花园小区。
秦牧放下了手机,目光闪烁了一下。
刚才这个匿名的消息……
就是他发给周绍辉的。
经过了他的审慎思考后,发现了一个可以将所有参与了网暴人员都覆盖的方法。
通常来说。
网络暴力指的是网络山用恶意言论,对他人造成抨击、攻击、侮辱等无形的伤害。
构成犯罪的……
一般都是诽谤罪或者侮辱罪。
而这两者在立案标准上,都需要达到一定的传播量。
简单的在网络上骂了一句人……
是不会构成犯罪的,也不用承担刑事责任。
如果真规定的这么严格的话,那网络喷子早就绝种了。
也正因如此。
那些仅仅是参与了指责周小清的人,并不会因为他们的一句话而构成诽谤罪。
在刑法中。
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般只有达到了相应传播度,才能构成情节严重。
但……
他连夜搜索了脑海中的所有刑法发条、司法解释,终于在其中发现了一个突破口。
在《最高院关于利用网络信息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中。
第五条,详细规定了: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导致他人自杀、或者死亡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而很显然。
周小清的情况,完全符合了导致他人自杀这个条件。
有医院开局的凭证作为证明。
便可以将诽谤罪……
转为寻衅滋事罪。
而且。
若是升级成寻衅滋事罪刑期也将从三年以下,升级到五年以上,十年以下!
因为……
寻衅滋事罪,情节一般的,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情节严重的,量刑幅度是五年以上,十年以下。
而一旦导致他人自杀或者死亡的,在寻衅滋事上将直接构成情节严重,刑期封顶!
同时。
寻衅滋事属于兜底刑法,覆盖范围极广,只要参与了本次事件的……
都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唯一的区别就是主犯和从犯。
也就是说……
先以诽谤罪报警,然后再和检察院等展开听证,将案件定性为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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