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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九章 这是个正经的学法论坛!

  第三百六十九章 这是个正经的学法论坛! (第2/2页)
  
  李卫国撇了撇嘴,对廖向铭没骨气的行为表示了不屑。
  
  「他们都是张玮代理的,不会全部都积极认罪吧?」
  
  「这可是两百八十七个被告!!全部都认罪了那还有什么看头?」
  
  「有小秦参加的案子,绝对不会这么简单的,大家放心吧。
  
  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有种不好的预感。」
  
  「......」
  
  投影屏幕前。
  
  张清源等人摇头晃脑,神神在在的分析了起来。
  
  在庭审前。
  
  书记员就宣告了本次被告方的代理律师,全是张玮律所负责的。
  
  按照诉讼法。
  
  一个律师可以代理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
  
  根据法律规定,被告人除了自行辩护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
  
  因此,刑事被告人至多可以同时委托两名律师作为辩护人。
  
  但一名律师只能代理一名被告。
  
  不过。
  
  在法律上,并不禁止同一事务所代理同案几个被告辩护服务。
  
  张玮他们律所接下了这个案子的全权代理。
  
  也就是说......
  
  两百多个被告的代理律师,都是张玮律所的人。
  
  张玮必然会吸取以往的教训,让他们所有人「积极认罪」,争取最大幅度的减刑。
  
  然而......
  
  两百八十七个被告,不可能所有人都听张玮的。
  
  世界上......
  
  最难揣测的,就是人心了。
  
  ......
  
  与此同时。
  
  学法联盟论坛。
  
  随着庭审的进行。
  
  论坛的热度空前高涨,越来越高。
  
  讨论庭审的帖子如同雨后春笋般涌现。
  
  「好家伙!都积极认罪?这些人是不是看过up以前的那些案例?」
  
  「@外卖小哥@黑中介@银行行长@药店老板.都来看看,早有这种觉悟,你们也不至于这么有判头。」
  
  「这才是正确应对庭审的方法,有错就要认,挨打要立正!
  
  「不过话说回来,
  
  这次素材的罪名太多了,坐等庭审结束后up科普一下这些罪名。
  
  我刚才粗略数了一下,本案大概涉及了二十七个不同类别的罪名,真牛皮!」
  
  「......」
  
  众人倒是没有觉得不过瘾。
  
  反倒是有些「求知若渴」。
  
  这种生动形象的案例,可遇而不可求。
  
  里面包含了诸多的刑法罪名。
  
  而论坛里的人要么是法学生,要么是对法律有着浓厚兴趣的网友们,都想借此机会多了解一些「傍身」。
  
  以免以后被人莫名其妙给送进去了。
  
  虽然这些罪名在《刑法》中都有,但专业书籍实在是太枯燥了。
  
  远没有现实案例来的「生动有趣」。
  
  再加上秦牧的讲解......
  
  他们顿时就有了学习的兴趣和动力。
  
  不少人....
  
  已经在论坛里逐一罗列本案中出现的罪名,进行「名词解释」了。
  
  「敲诈勒索罪,指的是用威胁或者胁迫的方法,试图非法占据他人财物的行为。」
  
  「非法经营罪,指的是没有经营许可,从事非法活动,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绑架罪,指的是利用被绑架人的近亲或者其他人对被绑架人安危的忧虑,以勒索财物或满足其他不法要求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或以实力控制他人的行为。」
  
  非法拘禁罪,指的是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
  
  不多时。
  
  论坛突然展现出了它的专业性,没再有人飙段子。
  
  讨论的内容......
  
  全是和法律相关的知识。
  
  看上去像极了正经的专业学术论坛。
  
  ......
  
  晋城。
  
  某区法院。
  
  第二刑事审判庭。
  
  「咚--」
  
  法槌声回荡在法庭上。
  
  在廖向铭等人答辩完之后,庭审进入了举证、质证环节。
  
  在这个环节里。
  
  秦牧按流程出庭作证,控诉唐岁明和廖向铭的犯罪行为。
  
  公诉人同样提交了一系列的完整证据,用以佐证唐岁明和廖向铭的犯罪事实。
  
  在铁证面前。
  
  唐岁明和廖向铭没有任何反驳,十分光棍的承认了这些罪行。
  
  紧接着。
  
  进入了自由辩论环节。
  
  张玮率先站了出来,据理力争,为己方的两个被告争取最大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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