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1章 徐军冤假错案(4) (第2/2页)
“我们首要怀疑的对象,自然是徐爱琴未领证的丈夫徐忠贵,徐忠贵实际年龄要比徐爱琴小一岁,才刚刚满十八岁不久,据他交代,前一天夜里,两人因为生活上的琐事闹了矛盾,徐爱琴一气之下就跑了出去,当时两人都在斗气,所以徐忠贵也没有去找她,到了第二天早上,徐忠贵不见妻子回来,这才开始慌了,于是把事情告诉了父母,父母气的当时就打了他一顿,然后找村民一起在全村寻找,结果一直找到下午,才在河道里发现了徐爱琴的尸体。”
听到这里,叶默也对此案有了一个更加细节的了解。
“现场有没有发现嫌疑人的脚印?”
“我们到的时候,现场已经被徐忠贵,以及他的父母还有村民给破坏了,河边出现的脚印非常多。”
“你们抵达现场的时候,被害人尸体有没有被移动过?”
“没有移动过。”
“这有点说不过去吧,既然徐忠贵发现了妻子尸体,正常来说,应该会第一时间把她抱上来,而不是让她一直躺在水里才是。”
“你说的这个问题,我们也了解过,当时帮忙找人的村民里面,有一人是黎山镇派出所的民警,那天他恰好休假,此人正好是徐忠贵的表叔,他学过专业的侦查知识,所以第一时间制止了徐忠贵去移动尸体,徐忠贵就只是用一件衣服盖着被害人尸体,自己则是跪在一旁痛哭。”
“那现场有没有发现凶器,或者嫌疑人留下的一些线索?”
闻言,刘文兵摇了摇头。
“我们在现场仔仔细细的找过,并没有找到任何其他相关线索。”
“可徐军说他先是使用皮带将被害人勒晕,然后再用手臂粗的木头将其砸死,这皮带和木头,你们应该有找到吧?”
听到这句话,刘文兵摇了摇头。
“根据徐军交代,作案的皮带和木头棒子,都被他一同扔进了河里,但我们沿着河道寻找了很久,都没有这两样物品的下落。”
“抛尸的小河距离徐军的家有多远?”
“三公里左右。”
听到这里,叶默开始觉得有些不对劲了。
徐军杀人之后,将尸体带到河边抛尸,完全没必要带着那么粗的木棍过去,直接扔到灶台里烧了岂不是更好。
而且,既然他选择将木棍和皮带扔旧河里,为什么不把被害人的衣服也一起扔下去,还要将其丢在旁边的鹅卵石上。
你既要背着被害人尸体,还得拿着她的衣服和自己作案的凶器,跑到三公里外的地方抛尸,这听起来就有些说不通。
可能很多人对三公里的路没什么概念,这么说吧,成年人步行一公里要八到十五分钟,三公里怎么也得半个小时。
而徐军背着一具一百斤左右的女尸,还要拿着被害人的衣服和自己的作案凶器,三公里怎么也得走上一个小时。
大半夜背着一具赤裸的尸体,前往一小时路程之外的地方抛尸,来回就得两个小时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