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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4章 太残暴了

  第954章 太残暴了 (第1/2页)
  
  当丽贝卡·莱维微微醒酒,睁开眼,看向身边,没有赵传薪身影。
  
  但是床边放着整齐的三摞衣服。
  
  每一摞还挂着硬纸标签,用印刷体分别写着:丽贝卡·莱维,妮娜,唐群英。
  
  丽贝卡·莱维开心的笑了。
  
  丽贝卡·莱维的衣服是毛呢料宽松驼色大衣,羊绒料黑色半高领针织衫,一条鸦青色四时扑带花朵的花綀面料长裙,下面则是一双精巧的黑色小皮靴。
  
  旁的都不提,单说那条长裙,丽贝卡·莱维抚摸其上,但觉面料闻所未闻。
  
  花綀是一种奇特的面料,宋朝时期特指丝麻混纺。
  
  临川上饶之民,以新智创作醒骨纱,用纯丝蕉骨,交相捻之。
  
  在当时价格高昂,非富贵者不可得。
  
  其实是用一种色白而细的黄草芯儿,麻,真丝,现在又添加上了羊毛的混纺丝织品。
  
  中国人才智卓绝,心灵手巧,能工巧匠数不胜数。
  
  赵传薪素来以匠人自居,喜欢搜罗稀奇玩意儿。
  
  这料子就是当时随手买的。
  
  做出的裙子果然非同凡响。
  
  丽贝卡·莱维抖落开,见裙子大概右腿处,还竖着绣了两行字:生不怕京兆尹,死不畏阎罗王。
  
  唐朝时期盛行纹身,长安有个叫张干的家伙,在左右胳膊上刺上了这两句话。
  
  中华的各种文化到了下个世纪为何会没落,乃至于断层?反而让棒子他们口头上据为己有?
  
  不是说不好,也不是没有缺陷,只是啃古的人太多了,他们觉得祖宗的东西可以一成不变,一定是极好的,不必做出改变和进步的。
  
  不懂得推陈出新与时俱进,必然没落。
  
  后来刮起了小股国风潮流,勉强扳回一局。
  
  赵传薪先一步行事,用古料作今裙,传统保守的裙式上添点带叛逆元素的装饰。
  
  庄重里带着时尚,时尚中带着叛逆。
  
  丽贝卡·莱维穿上这一套,照了照全身镜,顿时对赵传薪手艺惊为天人。
  
  实在是每个细节都十分考究。
  
  譬如裙子右腿处绣上的字迹,用的是一种全新的狂放飘逸字体,一看就是赵传薪首创。
  
  而字迹绣于膝盖上侧,拉升裙子重点,加上腰线高,更显得高挑,走路时让两条大长腿看着更加浑圆饱满。
  
  毛呢大衣和半高领针织衫以及靴子很素,但裙子以花多为盛,加上两行字来点睛,无论在哪都是整条街上最亮的仔。
  
  因为那两行字和丽贝卡·莱维的性子形成鲜明反差,有种反差喜感。
  
  针织衫和靴子还特意撞了一下色。
  
  丽贝卡·莱维知道明天是大年初一,非常隆重,便脱下这身衣服,等待明天再穿。
  
  她忍不住翻了翻唐群英和妮娜的衣服。
  
  两人的一套行头,从面料到款式上也是有说道的。
  
  譬如唐群英的衣服上绣着字迹:此老方扪虱,众雏争附火。想当训诲间,都都平丈我。
  
  这有个故事,讲的是在一间私塾里,先生的文化水平感人,教授《论语》的时候,将“郁郁乎文哉”,误读成了“都都平丈我”。而学童四五六不分,都跟着读“都都平丈我”。
  
  某天,另一個先生到学堂,听了之后捧腹大笑,要给这群学生改过来。
  
  结果学生都觉得新来的先生是错的,一哄而散。
  
  新来的先生懵逼。
  
  当丽贝卡·莱维兴致勃勃的将衣服送给妮娜和唐群英后。
  
  唐群英起初觉得这一身衣服非常漂亮。
  
  旋即看到了那一首打油诗,不禁咬牙切齿。
  
  这赵炭工,究竟是想表达什么呢?
  
  他是想让我别太严肃,要诙谐?
  
  还是说,他觉得我做的未必是对的,或许给后人开了个坏风气,将来会积重难返?
  
  唐群英又照了照镜子,哼了一声:“我还偏就穿了!”
  
  ……
  
  赵传薪去澳岛的时候,澳岛很热闹,但李梓钰府上却冷清异常,只有他们兄妹俩吃饭。
  
  赵传薪始料不及,手里还提着一瓶烧锅和一瓶拉菲呢。
  
  “咋就你们俩?”
  
  李梓钰见赵传薪突然而至,赶忙起身:“都遣回家过年了。”
  
  他对赵传薪的神出鬼没已经习惯。
  
  李梓宁起身,扭扭捏捏说:“掌门,新年大吉。”
  
  赵传薪隐蔽的狠狠地掐了一把她屁股:“梓宁啊,新年好。”
  
  “唔……”李梓宁压抑并兴奋着。
  
  对喽,就是这种感觉。
  
  赵传薪见她如此,又狠狠地掐了一把。
  
  好这口就满足她。
  
  “嗯……”李梓宁闷哼一声。
  
  李梓钰诧异道:“梓宁,你怎么了?”
  
  “哥,没,没什么……”
  
  赵传薪坐下,倒了一杯酒:“来,咱们走一个。”
  
  咕咚,酒盅内的烧锅一饮而下。
  
  李梓钰:“……”
  
  他酒量一般,硬着头皮喝了下去。
  
  旋即面红过耳。
  
  李梓宁酒量颇佳,面不改色,还朝赵传薪挑了挑眉。
  
  在赵传薪看来,这就仿佛在说:来啊,虐我啊。
  
  于是赵传薪一点不惯人,斟满一盅说:“来,梓宁,咱俩喝一个。”
  
  咕咚,两人又干一杯。
  
  “来梓宁,咱俩再喝一个。”
  
  咕咚。
  
  李梓钰劝道:“好了好了,吃点菜。”
  
  李梓宁双颊微红,挥手说:“哥,你别管!掌门,我们再喝一个。”
  
  李梓钰:“……”
  
  赵传薪和她连喝六个。
  
  李梓宁飘了。
  
  赵传薪乐呵呵起身:“我还要去港岛,你们继续吃。另外我这里有份计划书,是荷兰皇家壳牌石油公司准备在澳岛建立分销点的章程,你看看,对澳岛的税收很友好。”
  
  李梓钰接过计划书,没说什么,李梓宁却摇摇晃晃起身,挑着柳眉问:“怎么了?掌门,想要逃么?”
  
  赵传薪佯装去扶李梓宁的时候,趁机在她腰间一拧。
  
  “啊……”
  
  声音十分销魂。
  
  李梓钰皱眉:“梓宁,酒量不佳就别硬喝,成何体统?”
  
  “我……”
  
  李梓宁心里有气,但不敢说赵传薪掐她。
  
  赵传薪龇牙:“走了。”
  
  ……
  
  赵传薪对自己的管理能力非常没信心,所以他此时在玩一种很新的东西。
  
  没有哪个掌权者,能像他这般兼顾多地,尤其是没有客运飞机的时代。
  
  港岛,莲花楼。
  
  外面全是警察。
  
  莲花楼搭上了台子,台子上挂着一条长红。
  
  这是从广-州传来的习俗,因为清末期间,广-州坊间的坊众通常自治,坊内有闸门、坊内团练和值事,每座街坊都有一座庙,坊众中代表出来议事叫庙议。
  
  当有人需要召集坊众举行庙议,就要通过传签,就像西北地区的鸡毛信。
  
  除此外,还有一种最高级的召集形式,就是贴出长红。
  
  港岛的广东人多,这种习俗就流传了下来。
  
  后世的黑帮电影中,还有拍卖长红的场面,但是那会儿的古惑仔基本已经忘记了长红的传统意义,更多是象征意义,或是显摆财力势力的手段。
  
  玄天宗能贴出长红,自然代表其威信已经如日中天,在港岛一呼百应。
  
  实际上也是如此。
  
  港岛在英国人的统治下,警署日渐腐朽,各种帮派层出不穷,起初还是维护自己人利益,后来便无恶不作,但凡涉及到利益削尖了脑袋向前。
  
  自从有了玄天宗,似乎又回到了庙议时期坊众自治的局面,警察想要勒索敲诈,得先问问玄天宗是否同意。
  
  而有人为非作歹,裁决团通常能帮苦主找到罪魁祸首,然后绳之以法。
  
  外面除了警察,还有各帮派的马仔。
  
  “玄天宗未免过于霸道,咱们没加入的帮派,活计都在夹缝中安插。”
  
  “谁说不是,这般下去,还哪有我等立足之地?”
  
  “就没人治治他们?”
  
  “有,看着吧,黑骨仁服软后,又新起了个十三义,新晋十二底双花红棍,听说连那大缸桃都不是对手。”
  
  “有好戏看了。”
  
  正说着,外面有个人推搡着人群:“让让,都挤在这里成何体统?”
  
  排山倒海力道传来,众人不由自主的被分开。
  
  大家全部转头,看见穿着一袭青色长袍的高大男人走入内围,他中发飘逸,负手前进,单靠两膀子就能将众人撞开……
  
  莲花楼内,设了十桌宴席。
  
  主桌为玄天宗副掌门李光宗、长老郑国华、裁决团的李之桃、长老会的一干客卿长老,以及洪门的黑骨仁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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