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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一章 参加婚礼之前

  第一百六十一章 参加婚礼之前 (第2/2页)
  
  “当然能行。”
  
  张鸿对此倒是胸有成竹。
  
  前世那三部电影都是他比较喜欢的,而且成绩口碑都还不错。
  
  他拍电影是为了赚钱。
  
  什么电影最赚钱?
  
  不是什么高大上的所谓“文艺片”,而是能让观众有感觉的爆米花大片!
  
  俗话说的好,爽就够了!
  
  那种偏文艺向的电影,比起电影院来,还是更适合电视跟电脑。
  
  泡一杯茶,自己安静的细品。
  
  电影院其实也是相同的想法。
  
  要不然为什么电影院宣传的都是立体声、音效、3D、IMAX巨幕?
  
  而剧情也好说。
  
  那种为了曲折冲突的犹犹豫豫,主角内心抉择,人性的选择,大家都已经看腻了!
  
  所以电影要么搞笑幽默,要么视觉听觉体验完美!
  
  就算你想有什么内涵跟深度,也不是直接说教,而是植入剧情里面,让观众自己事后细品!
  
  他写的这个剧本,只要爽就够了!
  
  至于核心剧情?
  
  有仇报仇,有怨报怨!
  
  面对坏人,就要重拳出击!
  
  这不爽嘛?
  
  《飓风营救》是救人。
  
  《疾速追杀》是复仇。
  
  《伸冤人》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守法公民》也是复仇。
  
  这些内在难道不爽?
  
  张鸿看的时候爽死了好嘛!
  
  看《飓风营救》连姆叔一路乱杀!面对恶徒,审讯完之后也宰掉!最后面对那个用女儿威胁自己的富翁,完全不听他废话一枪毙掉!
  
  爽不爽?爽!
  
  看《疾速追杀》基努一路乱杀,替妻子留给自己的狗还有自己报仇。
  
  爽不爽?爽!
  
  就是最后跟BOSS的一对一雨天肉搏有点儿拉胯。
  
  还有《伸冤人》。
  
  一轮白月照九州!丹泽尔大叔路见不平一声吼!为了一个失足小妹能过上正常人生活,他挺身而出直接灭掉所有敌人!
  
  真特么太爽了!
  
  古之侠客,不外如是!
  
  张鸿何尝没想过青衫仗剑、匹马行天下?
  
  路遇不平,剑出鞘!血纷飞!
  
  收剑而去,深藏功与名!
  
  当然,大家只是想当能砍死别人的侠客,并不想当被别人砍死的龙套而已。
  
  然后是《守法公民》。
  
  斯巴达王李奥尼达替老婆孩子报仇,在法律不能帮助他的情况下,直接干翻所有仇人!
  
  爽!
  
  就是《守法公民》的结局斯巴达王败在姜戈手上,让他觉得有点儿不爽。
  
  虽然那是斯巴达王自己的选择。
  
  而且话又说回来了,这个剧本是为了拍老岳父的马屁写的。
  
  只要老岳父满意,其他都好说。
  
  说不定老岳父看完剧本特别满意,然后一拍大腿,就真让自己当他女婿了呢?
  
  到时候自己就省的跟林慕清离婚了。
  
  林慕清若有所思,“你说的有道理,不过这剧本你打算找谁来演?硬汉型男这种角色......国内这个年纪的型男,大多还是流行嬉笑怒骂间动手的形象,而且那些人基本都是影帝级别,咱们恐怕请不来。”
  
  既然张鸿觉得没问题,那她也没问题。
  
  因为她相信张鸿,比张鸿自己还相信他。
  
  所以第一时间,她已经开始思考电影筹备的事情了——哪怕张鸿前面两部电影还没上映。
  
  “不急,这个不用找别人。”张鸿微微一笑,“这部戏是给阿川他爸准备的,就是不知道叔叔愿不愿意。”
  
  毕竟是大老板,人家也不一定真的愿意来。
  
  自己现在写剧本,只是因为听林川说他老爹喜欢影视剧。
  
  但毕竟不是谁都跟前世拍《功守道》的那位一样喜欢抛头露面。
  
  林慕清一怔。
  
  林川他爸......那不就是自己老爸吗?
  
  在脑子里过了一遍自己老爹的形象。
  
  一米九五身高,光头,国字脸,脸上就写着“无敌”,线条硬朗,虎背熊腰,臂上能走马,会抖动的胸肌,还有八块腹肌......
  
  似乎......真的挺形象的。
  
  咬了咬唇,林慕清道:“张鸿,等参加完你表哥的婚礼之后,跟我一起去见见我爸,可以吗?到时候我会帮你说服他。”
  
  这么快就见家长?不太合适吧......
  
  张鸿点头,“当然没问题!”
  
  如果不领证就先结婚,或者把生米煮成熟饭的话,她老爹会不会一拳打死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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