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1章 爱的多的人总先变虚伪 (第1/2页)
别墅
躲进卧室的盛姝用背抵着房门,坐在地上,双手捧着手机玩游戏。
陈朔和客人聊完之后,就带着他们走了。
这次敲定了一件很重要的决策,那就是觅觅科技出海,觅音将强势走向国际市场。
今晚招待的客人,在海外都有相当的影响力,其中有大光头米哈伊尔介绍的,也有高凛通过首都的朋友引荐的。
也就是说,距离高凛出国,没多久了。
在卧室里耐心等了一个多小时,盛姝放下手机,耳朵贴着房门,感觉没什么动静后,才轻轻拉开房门往外张望了几眼。
“总算走了。”
盛姝长舒口气,这才走出卧室下楼来到客厅。
“谁走了?”
陈朔端着一盘水果从厨房探出头。
盛姝被吓了一大跳,整个人缩在沙发上:“你怎么还在啊?”
“我把客人送走就回来了啊。”
陈朔笑嘻嘻说:“我跟你讲过了啊,今晚我要住在这。”
盛姝愣了下,沉默片刻后,咬牙准备向陈朔发出灵魂质问:“喂,你这样是不行的!”
陈朔:“那去外面行不行?”
盛姝:“.”
看着盛姝哑口无言的样子,陈朔一屁股坐到她对面的沙发上,盘腿吃起了水果。
“这是蓝莓,这是草莓。”陈朔用叉子插起盘子里的水果,看向盛姝笑嘻嘻说,“遇见我呀,算你倒霉。”
盛姝:“.”
“放心,我再烂也有个限度,不会在这对你做什么的。”
陈朔把一块芒果放嘴里,然后对盛姝说道:“我过来打包点东西寄去首都,高凛马上要出国了,有些日常用品得带过去。”
盛姝缩在沙发角落,下意识问:“你舍得?”
陈朔看向盛姝,笑起来了:“套我话?”
盛姝闭嘴了。
不过让盛姝意外的是,陈朔竟然继续说道:“舍不得啊。”
看向盛姝,陈朔语气平淡的说道:“可能在外人看来,高凛是个从小锦衣玉食,不是人间疾苦的贵族小姐,做的也是轰轰烈烈的大事业。”
“可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她的经还是分上下两册的。”
“所以高凛必须强大起来,靠自己强大,而不是靠我。”
讲真,陈朔还蛮期待的,今后某一天,高凛代表觅音参加国会问询,那场面得多刺激。
高凛那张脸,再加独一无二的女王气质,估计国际上的支持浪潮能掀翻国会大厦吧。
盛姝还是头回见陈朔这么严肃且认真。
“你”
盛姝抿了抿嘴,鬼使神差的问:“你喜欢高凛对吧?”
“我,我就是好奇,不会告诉一0的。”
陈朔没说话,而是放下餐盘,拎起脚边的包准备离开:“这与你无关,晚安,盛秘书。”
“喂,你就这么不信我啊?”盛姝起身喊。
陈朔回头,狡黠的笑了笑:“盛秘书啊,分享秘密的前提是要一起做过坏事,就是所谓的投名状,你敢交吗?”
投名状?
这部电影盛姝看过,剧情太过于暗黑了,看的时候盛姝就感觉浑身不适。
电影里,李连杰,金城武还有刘德华结拜成兄弟,然后杀了几个过往的商人,至此达成投名状。
盛姝看着陈朔,抿了抿嘴后,小声道:“我觉得,我已经交过投名状了。”
哦?
陈朔笑了:“那不算,时间太久已经过期了。”
盛姝气的龇牙咧嘴:“陈朔,你可真狗!”
“溜了,拜拜。”
陈朔提着东西离开,独留盛姝一人在客厅里发呆。
北戴河
高凛悠闲的躺在摇椅上,戴着墨镜享受舒适的阳光,耳畔是哗啦啦的海浪声。
好闺蜜舒秋也在。
“喂,我说。”舒秋用脚轻踹了下高凛,问,“你还真要去美国帮陈朔开疆拓土啊?”
“为什么不去?”
高凛把墨镜鼻尖滑,抬眼看向舒秋:“去了那里就是海阔天空,把觅音搞成全美最受欢迎的短视频平台,传遍全世界,成就我全新的事业。”
“想想就刺激吧。”
“那陈朔呢?”
高凛双眼扑闪,笑嘻嘻说:“我又不是不回来了。”
舒秋吸了口果汁,蹙眉思索了片刻,然后还是问了:“我就搞不懂啊,你既然知道陈朔身边有那么多关系亲近的女孩子,为啥还要装不知道?”
高凛没去看舒秋,而是淡淡的说:“他对我做的事,足够我原谅他一万遍。”
女人多聪明啊,更何况高凛本就是个聪明绝顶的女人。
她又不是傻子,怎么会感觉不到端倪呢。
但高凛不说,还会装傻。
这便是所谓:爱的多的人总先变虚伪。
你吃醋了嘛?
没有呀,我怎么会吃醋。
你不会生气了吧。
我哪有那么小气啦。
可其实.
“会吃醋的。”高凛轻轻说完,然后慵懒的拉伸了下腰肢,“但那又如何呢,来日方长,我和他的故事还有好长好长的篇幅。”
舒秋吸了吸鼻子,然后提议道:“要不,我陪你去美国?”
高凛惊异的瞥了眼舒秋:“为啥?”
“总不能让你一个人孤孤单单的在那打拼吧,再说了,洛杉矶我比你熟,好吃的店我都知道,带你去吃啊。”
高凛笑着耸了耸肩:“那就拜托你啦,好朋友。”
“客气啥啊,好朋友。”
高凛的心情顿时愉悦起来了,说实话,她在国内生活这么多年,原本是没什么牵挂和眷恋的。
但自从陈朔出现后,高凛瞬间觉得自己的人生丰富多彩了起来。
“我觉得这两年最开心的日子,就是陈朔的直播公司在我写字楼的那段时间。”
高凛不由自主的咯咯发笑:“那时候他公司里的女主播,要么是洗脚妹,要么是商K陪酒的,还有微博福利姬,一天到晚的乐趣就是调戏陈朔这个年轻老板。”
“还有他手底下那俩货,酱爆吧,纯屌丝技术宅,郭正云嘛,一把年纪了还是二次元重度患者,这么个草台班子,能搞出如今的觅觅科技,我都觉得不可思议。”
“那时候我有事没事就去他那,调戏他几句,再被他心怀不轨的揩个油,反而觉得挺乐呵呢。”
舒秋:“那你是蛮骚的。”
高凛:“.”
更骚的还没跟你说呢。
“所以我决定”
高凛打了个响指:“把金叔留下,让他给陈朔开车,随时汇报动态。”
舒秋一听,指向高凛然后大笑的嘲讽:“还说不在乎是吧,还说大度是吧,你瞅瞅你啊高凛,吃醋的样子就像个怨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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