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5 悠悠岁月(42)三合一 (第2/2页)
林雨桐差点爆粗口!
婆婆看清宁和清平的时候,那是什么状况?
第一,婆婆那时候虚岁才五十,年纪不大,精力不小。第二,那时候公公在事呢,说是婆婆看孩子,其实呢?是两人在替换呢。不会可着一个人累。第三,那时候看孩子就只看孩子,啥事都不用管。洗衣服做饭这些所有的琐事英子都给包圆了。自己呢,是钱上大方,从来都不叫老两口为钱的事烦恼。
而现在呢?两丫头都要上小学了。婆婆的年纪不小了,公公也不在了,何况还有个清辉要照看。另外这家里的琐事,哪一件离了她行?
这三天,不用问,饭还是婆婆做的!
不过话说回来,这就是当老人难为的地方了。给这个儿子家看了孩子,没给那个儿子家看,这就是原罪。
多少不平,就是从这里来的。
林雨桐就说了:“妈当时看清平,我姐那边是啥活都给干了,衣裳鞋袜不用妈动手。妈给我看清宁了,我一个月给妈十块钱,这还不算是吃的用的买这买那的,一个月没有二十也差不多。既然给你看,你也按照这个章程来就行了。”
至今那厨房的门都锁着呢,良心叫狗吃了。
马小婷不说话了,不管是哪一条她也做不到。
林雨桐把孩子给马小婷一塞,直接拉了婆婆就出来了,“你去歇着吧,再熬下去,这不成。”
金大婶这么刚强的人,打从老头子死了,这半年算是掉冰井里了。哪哪都不顺心。
躺在炕上连落眼泪的劲都没了,挨着枕头就睡了。
何小婉和英子来了,先到这边,看婆婆睡了就问林雨桐,就指了指老五那边,“你给了那边多少?”
是说头一回看孩子,得给孩子点压腰钱。@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本来打算给五块的,现在……林雨桐摇头,“还没给!”
何小婉伸出一根手指,“一块?行不行?”
行!
怎么不行?
英子也笑:“那就都给一块……”
何小婉招手叫在炕角玩的清辉:“跟妈回去好不好?”
不打算叫孩子在这边呆了,都忙着老五家的孩子了,自家这孩子就成了没人要的了。本来上次就想带走的,不过是不想把事做的那么绝。如今刚好有借口了,正好把孩子接回去。
清辉当然是巴不得回家呢。
“走!”利索的就从炕上下来,拉着他妈,怕他妈反悔似的。
比起跟奶奶生活,孩子还是更喜欢跟着亲妈的。
林雨桐就见炕上的婆婆头微微偏了偏,在枕头上蹭了一下,应该是哭了吧。在枕头上把眼泪给擦了。
她微微叹了一口气,这事没法说对错。
三人过去,一人给老五家的孩子塞了一块钱就都没停留,何小婉把清辉带出去,跟老五说了一声,“你跟妈说,这边孩子小,我先把清辉接回去住段时间……”
马小婷巴不得呢,连声说好,“我们家这个哭起来不分啥时候,吵的清辉没法睡觉。”
妯娌三个出来,一块往回走。
何小婉就说准备上班的事了,“……我都跟人家说好了,我上夜班。晚上喂猪嘛,也就半夜十二点一次,早上四点一次。轻松的很。晚上多跑两回,白天的时间就空下了,地里的活扔不了……”
苦是苦了点,但确实算是最合理的安排了。
孩子有她妈管着。清辉都懂事了,只要给吃给喝,不用太怎么费心的。主要是小的。
说着话,眼看就到了,都能看见市场门口进进出出的人了。
猛地,何小婉说话的声音低下来了,“咱们走慢点,等会子再过去……”
咋的了?
顺着何小婉的视线看过去,就见老大两口子拉着一架子车的芦苇编的席子,在市场门口呢。
“这?”林雨桐挑挑眉,“这是啥营生啊?”
“啥营生?”英子摇头,“编席子卖呢。”
如今这人嘛,能自己动手的,绝不花钱买。只要勤快,随便找个水沟都能割来苇子,晚上抽空就编出来了。谁买这玩意?
反正是生意不怎么好,这一车已经连着拉回来三次了,一共就卖了俩。卖了不到两毛钱。
那么一大摊子芦苇地,咋就只能照到这点营生了?
过了几天,跟四爷下黄河滩看那片千里靶场地的时候,路过了那好似看不到边的芦苇地。她就笑:“这地方养鸭子,简直得天独厚。”
四爷摇头,“太懒了!”他指了指里面,“那深处,他是不敢去。你是不知道人家一样被分到这里的是怎么赚钱的?人家结成伙,夜里去深处打野鸭子……捞野鱼……”
野鸭子是野味,在城里十分吃香。野鱼没什么大鱼,都是野生的鲫鱼,巴掌大小,但城里人也爱用着玩意炖汤喝。只要新鲜,拉到县城都能卖好价钱。
所以,不管啥地方,只要肯吃苦,只要动脑子,他就能找到一碗饭吃。
这都半年了,人家为啥不带着他们两口子呢。
说到底,还是不会做人。
到了地方,林雨桐都吓了一跳,一千亩的地,地里全都是半人高的玉米,“还长的不错!”
“一水肥三年。”四爷蹲下来把土抓在手里细细的搓的尘装,“还是有些沙化了……”
林雨桐也看,“这地方要是种花生,种黄花菜,都不错。”
只这两种,经济效益还是太低。而且,需要的人工太大。尤其是黄花菜。
黄花菜这东西得早上太阳出来之前采摘,摘那种没开的,稍微晚了,就完蛋了,开了的就没法卖了。不等长成摘也行,那就是产量肯定会降低。所以又要叫长的饱满又要刚好没开的,这个度可得把握好。一个一个摘回去,然后放在锅上蒸,蒸的不能太硬也不能太软,蒸好之后要太阳暴晒。要是赶上天不好,又完蛋,肯定会有点发霉的,将来晒出来的就会发黑。不及那种琥珀色的又亮又黄的颜色价钱高。
所以地头种一点留着自家吃的,有!
但大面积种,真没有。
等以后有了烘干机之类的工具,这个作物倒是可以发展的。
其他大部分都种的是花生。而四爷这边的地,头一年种,种好侍弄的,都种了玉米。
也好!饲料厂的原材料,啥时候的都缺的。
林雨桐在学校也听其他专业的课,“这种土质,首选还得是梨树。梨树根系发达,耐旱,也耐涝,浸泡一两个月不死树、不落叶,能正常生长。其次是桃树。桃树根系浅且发达,需要通气性好的土壤,沙地正适合。第三是葡萄。葡萄耐涝,土壤持水量达百分之百的时候也能正常生长。如果能稍微将土壤改良一下,水利设施能跟上的话,柿、李、杏、枣、苹果、樱桃、山楂、核桃、板栗……这些都能种。”
四爷点头,“面积大了,得抽空进去看看,细细分哪里能种什么……”@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两人粗略的带了点土质的样本出来,想等开学接实习生的时候,拿去学校,叫哪个实验室帮着验验看。
等两人回程的时候,林雨桐又看着那么一大片湿地叹气:“这地方就该保护下来的。别等着现在开始慢慢的糟践了,三十年之后再来想办法重造湿地……”
四爷回去后,拿出纸笔,提笔就写下一行字:水土流失与环境保护我之浅见。
这是当做课题来做的。
林雨桐进去给他送瓜的时候,瞄了一眼就悄悄的退出来了。
出来的时候,清宁推着家里的自行车往出走。
“干嘛去?”林雨桐急忙问了一声。
“学车啊!”清宁头都不回的应了一声。
学什么车啊?推车都费劲。
这自行车跟人家的自行车还不一样,是那种邮局用的老车子,比买来的车子还重一些。她推的看着特别费劲。
林雨桐吓的赶紧跟出去,结果发现巷子里,不光自家姑娘推着车子要学,清平也正推着呢,比清宁看着还吃力。她没清宁高,感觉跟垫着脚尖推车一样。
这边还正担心自家这俩孩子呢。却不想那边刘成家的抱养来的闺女刘燕儿人家瘦瘦小小的却一脚踩着车的脚蹬,助蹬了记下,另一条腿就从车梁下掏过去了。就这样半圈半圈的蹬,但确实是会骑了。
不过看那胳膊肘上还有膝盖上已经干了的血痂,就知道,这肯定是没少摔啊。
林雨桐哄自家的孩子,“都别学,等回头给你们买了轻便的车子,咱再骑行不行。”轻便自行车,也就是女士自行车,前面没有横梁,车轻便不说了,也低的多,好骑的多。城里骑这车的不少,但农村却少。农村这自行车走亲戚的时候要带一家好几口的。平时也当运输的车辆,去地里采棉花,几百斤的驮上就骑回来了。所以,不会买那种又贵又不实用的车型。
林雨桐本身就会骑自行车,再加上个子高,腿长,骑大车子不会有障碍。还真没想过弄一辆轻便的自行车去。
如今看自家闺女这样,是不弄真不行了。就那小身板,那么大又棱角分明的自行车砸到孩子身上怎么办?
好说歹说,总算是把孩子哄好了。
那边忍冬就出来,“你也太小心了,叫孩子学呗。小孩子摔不坏。”
你咋不叫你家刘敏儿去碰自行车呢。
说的好不轻巧。
林雨桐只道:“我家这俩,没你家燕儿利索。”
那燕儿高兴的笑:“一点都不难学……一块学吧……”
最后谁都没学,几个小姑娘跑自己院子里来玩了。
然后第二天,林雨桐发现,自家闺女那凉鞋不对劲。本来好好的凉鞋,不好好穿,把后面的鞋带全都翻下去,绑在鞋底下面。于是凉鞋就成拖鞋了。
世面上很少见到卖孩子的拖鞋的。可孩子们大概见大人脚上的拖鞋是个很棒的东西,于是自我创造,也不知道都是谁先发起的。反正就是好好的鞋不穿,愣是折成拖鞋了。
如今孩子脚上的凉鞋都是塑料的,穿着并不怎么舒服。
穿上一夏,那鞋好些地方就断了。家长比较俭省的,就用烧的通红的铁棍把那断的地方重新给烧上,塑料的嘛,一见高温就化了,重新塑形就黏住了。能穿是能穿,不过重新焊过的那一片全都变成黑的了。十分影响美观。
刘燕儿脚上的一双就是那样的。这姑娘可能好动,不管是脚面上的带子还是脚后跟的鞋带,都是重新焊过的。如今焊过的又断了,她干脆把后面脚跟处的剪了,就彻底成了拖鞋的样子。
然后清平大概觉得那个好看,把好好的凉鞋,后面也给剪了,然后把剪子递给清宁,“给你……会不会?不会我给你剪……”
清宁摆摆手,蹭蹭蹭的跑回房间。
林雨桐就看她把她自己脚上的鞋给踢掉了,瘦瘦小小的脚丫子搁在自己那三八的大拖鞋里出去了。
踢踏踢踏的,每走一下都怕她摔了。
孩子大概真觉得找到好玩的事了。林雨桐发现她的鞋是彻底遭殃了。
尤其是高跟鞋啊,可能是带着鞋往自己的鞋里塞了,然后不是后脚跟的地方压的变了形,就是鞋里面带进了泥。
林雨桐跟四爷说的时候,把他笑的不行。
这是其他孩子身上没有发现的现象。也可能是因为生活环境的影响吧。反正两人就是发现了不一样的乐趣。
也不去阻止,爱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
等着丫头臭美的把她妈妈的短袖拿出来套在身上,还用一根丝带给缠在腰上当腰带的时候,林雨桐还没怎么着了,四爷就说:“给孩子做裙子吧。有什么好看的都给做。”
他觉得这是孩子物质匮乏的缘故。有一屋子好看的新衣服了,是不是就不会这样了。
可林雨桐却觉得,小女孩小时候想穿妈妈的衣服这是很正常的事啊。
好吧!不就是给孩子做衣服吗?
暑假里,也没事,给清宁做了一件又一件的小旗袍,还有绣花鞋。
这天晚上,做好一双,叫孩子试着穿。浅口的偏带鞋,鹅黄的鞋面上简单的修了两只柳条,趁的本来就白嫩的脚丫子更好看了。
清宁喜欢的不得了,伸过去放在她爸腿上叫他爸看。
他爸把清远挪开,不叫遮挡视线,细细的看了,才连连点头,说好看。
林雨桐正看这父女俩呢,猛地鼻尖有什么味道划过。她使劲的吸吸鼻子。
清宁不满的喊:“妈!我洗脚了,不臭!”
不是臭!
“怎么像是什么着了?”林雨桐放下手里的针线,朝窗户外看了一眼。
四爷把孩子放在炕上,“我出去看看……”不该是家里啊。
清宁跳下去穿着新鞋跟她爸出去了,林雨桐抱着孩子也跟着出去。就怕是电线或是哪里出了问题。
结果出去一看,吓了人一大跳。
正北边浓烟滚滚的,飘了过去。
“这是啥着了?”林雨桐垫着脚尖看。那个方向该是三村的庄稼地的方向才对。按理说不该就着起来了吧。
四爷面色一变,“怕是原来的麦场着火了……”
麦场后来都分成宅基地了。有些人盖了住进去了,有些人没盖,村上的人就都堆着小麦的秸秆在那里。
这要是着起来……
老大和老三可都在那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