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三百九十七章:最规矩的剑 (第2/2页)
锵!
一道剑光斩破云海将他给拦了下来。
仙界的仙人众多,赶路的时候遇到人是很正常的事情。
可这人却将李言初拦下来。
李言初眉毛一扬:“薛声皂说外面有人追捕我,没想到竟然离得这么远?”
他落地与那年轻男子遥遥相望。
李言初一步踏出,缩地成寸,二人相距便不过百丈。
“我叫宫浩,奉火部天尊之命,前来请你。”年轻人淡然道。
李言初沉声道:“火部天尊……我没想着与他有什么仇怨。”
宫浩淡淡道:“这件事你随我回火部,自己向天尊解释吧。”
李言初笑了,
“红口白牙,就让我这么跟你回去,你的脸也忒大了!”
他本身就是反贼,因此说话也不客气。
这年轻人冷冷一笑:“我已经找了你许久,天河、边荒,如今终于在这里寻找你的踪迹,你若不愿意……我就斩断你的手脚!”
李言初又笑了,
“登天之后我杀过不少人,口气如你这般大的也有不少。”
叫做宫浩年轻人淡淡道:“既如此,多说无益。”
他背后的剑匣一阵龙吟。
锵!
一道粗如山峰的剑气便直接破空而去,斩向李言初。
他是火部五大仙王之中唯一一个不会放火的仙王。
火部不比斗部那样庞大,人数不多,仙王也只有五位。
可这五位仙王都擅长火法,火法在诸多道法之中威力极高,尤其擅长群攻。
宫浩是火部唯一一个例外存在,可却无人敢轻视他。
火部天尊秦素天曾说过,我火部也要有一把剑!
然后他就找到了宫浩,宫浩在火部两万余载,得到了最多的资源扶持。
另外四位仙王战力超绝,也不是没有暗中针对于他,可是若是与他生死之斗,还真的没有人敢。
这位剑仙杀力之重,没有人敢轻易去试。
此时一道剑气虽不是要李言初性命,可是他说要斩人的左手,却绝不会斩下别人的右手。
这道剑气斩来,李言初也感受到这剑气的不凡,他体内有剑道气运。
对于剑道神通的好赖,还是能看出来的。
用剑的仙人极多,有些虽然不是纯正的剑仙,可若是剑术也极为不凡。
太阳宫林峰九便是一位极厉害的剑仙,剑气长河无所不斩。
可这宫浩只是一出手,李言初便感觉到林峰九的剑术给这宫浩提鞋都不配。
若放在一个月前,李言初或许也要避这一剑的锋芒。
可这一个月,李言初消化了许多战斗感悟,境界虽然没有提升,战力却是愈发的强横。
直接一拳轰了出去,
如果说宫浩的剑就是规矩,
那李言初的拳头便是蛮不讲理!
随即,最讲规矩的剑与最不讲理的拳头撞在了一处。
轰隆隆!
地面直接龟裂,遍布千里,他们二人下沉了百丈,整个地面都被打塌。
宫浩眉毛一扬,他剑匣之中并没有再飞出第二道剑气。
那股恐怖的气浪散去之后,宫浩平静的说道:“难怪天尊让我请你回去,你的确有这个本事。”
李言初淡淡道:“继续啊!”
宫浩摇了摇头:“我方才想一剑斩掉你的左手,既然没斩掉,便不再出剑了。”
他说的话有些奇怪,分明领了火部天尊的法旨,可不出剑,如何带李言初回去。
或许,这就是独属于剑修的骄傲与风流。
如今仙界所有人都在钻营,向上爬,
忽然出了宫浩这样一个人,倒的确像是一股清流。
可接下来李言初的话却有些煞风景,
“这可是你说的,待会我打的你妈都不认识你的时候,你也别拔剑,拔了我就是你爹!”
李言初说完这句话的时候,他的拳头已经逼近了宫浩的鼻子。
他不喜欢这个年轻人装逼的态度,
鼻子打塌了,如果还能再装,李言初才服他。
宫浩挑眉。
他没想到这个道士竟如此的无理,
他最不喜欢无礼的人。
身形一动,便退了出去。
李言初的拳头并没有打中他,可他的身形向后飞掠,李言初也是如此。
他们二人速度不相上下。
宫浩也的确没有出第二剑,他的身法飘渺,竟然硬生生的在关键时刻避开了李言初一拳。
二人再次遥遥相对。
宫浩觉得这个人作为仙界头号反贼,倒真是名副其实。
他刚要说话,
可鼻子忽然一热,鼻血便流了出来。
如此一个潇洒不羁的风流剑仙,
那种过人的风姿,让许多人动容,
无论是他的朋友还是他的对手。
可此时他一袭白衣,两行鼻血却从脸上流了下来,
怎么看也与风流倜傥扯不上关系了。
宫浩抬手一抹,满手鲜血,心中有些错愕。
刚才那一拳变化三十六种顶尖身法,最后竟然还是没有避开。
他顿感挫败。
“你的拳头……”
宫浩平静的想要点评一下李言初。
这是他的习惯。
他认为这个对手是可敬的,可是他的话却硬生生的被李言初的拳头又逼了回去。
这一拳好快!
快的宫浩只来得及说了四个字!
只不过他终究是火部天尊从茫茫仙界寻回来的剑仙,
用天生剑体,天生剑胎这种话来形容他,都有些不够。
李言初的武道真意何等霸道,摧枯拉朽,人间无敌,还是被他避开。
不过李言初的拳头压迫感太强,宫浩这等人都想着要不要出一剑。
不然自己未必避的过第三拳。
他感觉李言初的拳头似乎会越来越重,越来越快。
砰!
一声巨响!
宫浩整个人向后倒飞了出去,接连撞碎了三座山峰。
顿时烟尘滚滚,飞沙走石!
漫天烟雾散去,这才浮现宫浩的身影。
他的白衣之上除了沾染了鼻血的血迹之外,竟然还有一个清晰的脚印。
“挨打不还手,你真有种。”
李言初淡淡一笑,将腿收了回来。
宫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