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做我女朋友 (第2/2页)
秦慕恒靠在墙上,双手环在前面:“算不上条件,只是一个提议罢了。”
“说说看。”姜语能感觉到自己的脸已经通红一片,倒不是因为害羞,而是自卑和敏感。
从小到大,她的身边几乎没有朋友,就算是跟自己玩的好的小朋友,也会在意见不和的时候指着自己大喊:“你是个没有爸爸妈妈的野丫头,我不跟你玩了。”
六岁,姜语已经记事了,而且记的很清楚。
她是在六岁那年被姜明望夫妇收养的,她只在孤儿院待了六天,就被姜明望夫妇收养了。
班里的朋友,身边的邻居长辈,都知道姜语是半路去到姜家的,那些邻居会经常对懵懂姜语说:“你要懂事听话,这样你爸妈才不会把你丢了。”
要懂事,要听话。
姜语会察言观色,是她主要技能。
小时候的她从来不主动问爸妈要零花钱,但姜明望是心细的人,每周都会主动给她,也从未让她缺过钱。
上学,毕业,踏入社会工作,姜语每一步都走的小心翼翼,姜明望夫妻就是她的原生家庭,一个普通的原生家庭。
姜语不喜欢欠别人东西,尤其不喜欢欠男人的东西,但她很羞愧,明明都已经进了人家的家门,现在又要把话说清楚,所以她的脸才会憋得通红。
她敏感,她自卑,她有些手足无措。
这些秦慕恒都看在眼里,他笑笑:“做我女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