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再死一次还是重新做人! (第1/2页)
打完电话后,四人站在门口看着地上的女人一个个犹豫不定。
又害怕,又担心。
万一真的不是鬼,就刚才那一下,恐怕不死也得脱层皮。
这时,中年男子叹了口气安慰道:“就算她真的没死活过来,被你误杀,你也不用太往心里去。”
“为啥?”摄影师好奇的问道。
“因为...”
在男子的叙述下,几人逐渐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
地上的女人之所以被枪决,可以说是罪大恶极,死有余辜!!
她从小被养父母从孤儿院带回去养大,可以说锦衣玉食,彻底改变了她的一生。
但是,长大后,她却不思回报,一门心思想着争夺家产。
父母家里条件确实很好,给她准备了几百万的嫁妆,但终究是养女,想着把家产给儿子继承。
这其实也是人之常情,大部分人都会这么做。
可她不乐意了,用尽各种心机和手段,最终和家人彻底决裂,断绝关系扫地出门。
然而事情到这里并没有结束。
她竟然丧心病狂的通过下毒的方式,把养父一家七口全部毒死,就连刚出生没多久的孩子都没放过。
所以她被抓后,很快一审判决就下来了,死刑,没有任何余地。
即使是这样了,她还死皮赖脸的要上诉,但最终法律还是站在正义的一边,二审维持原判。
今天正好是她枪决的日子,尸体是直接从法场运送过来的,法医亲自鉴定确定死亡。
谁也没想到晚上竟然会诈尸。
听完整个故事,方阳忍不住叹息一声,感慨道:“听你这么一说,我心里的负罪感瞬间就没了。”
看了下时间,已经过去十多分钟了,几人之前的恐惧也消散了大半。
纠结了一会,方阳鼓足勇气,壮着胆子小心翼翼的靠近女尸。
摄影师站在后面惊呼道:“哥..你干嘛?”
方阳没有搭理他,而是更加坚定的朝前面走去。
直到靠近女尸看到那满脸鲜血和白色灰尘的脸,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虽然很恐怖,但这也更加说明眼前的女尸大概率不是鬼。
如果真的死了,血液很快就凝固了,怎么可能像现在这样,还能流出来那么多。
深吸一口气后,缓缓蹲下身子,把手放到女人的鼻子旁边细细感受着,随时做好逃跑的准备。
门口的三人眼睛死死的盯着,大气都不敢喘一下。
感受着一阵阵微弱的热气触碰到手指,方阳瞳孔猛的一缩,大脑一阵轰鸣,惊的他瞬间弹跳起身大吼一声:“她真的没死!!”
此话一出,其他三人全都震惊了!!
一个个张大嘴巴,满脸的难以置信。
吃了花生米还没死,这也太魔幻了吧。
就在这时,门口传来一阵阵警笛的声音。
来人竟然是中午见过的王队长。
身后跟着十几名警员和几名法医急匆匆的跑了过来。
在看到停尸房里的景象后,王队看向方阳几人询问道:“谁报的警,能具体说一下之前的经过吗?”
男子作为殡仪馆的工作人员,主动承担了叙述的任务:“警察同志,那人没死!!!”
听到这话,所有警察全都神色一惊。
法医立马拎着工具箱前往检查。
下一秒,传来一声惊呼:“王队长,这人确实没死!!”
所有人都惊呆了。
饶是刚才有过心理准备,依旧觉得难以置信。
王队神色凝重的问道:“具体是什么原因?”
两名法医经过一番检查,缓缓开口道:“初步估计是子弹斜着射入了她的脑枕骨,从嘴巴出来,并没有伤到脑动脉。”
众人闻言,全都不由倒吸一口凉气。
这样的事情也能发生,绝对可以称得上史无前例了。
子弹穿过后脑勺还能活下来?这什么概念?
现场的情况已经很明了了,虚惊一场,不是什么闹鬼事件。
那么问题来了。
既然她没死,在已经枪决过一次后,后面该咋办?到底还要不要再来一次呢?
王队和一众警察都陷入了沉思,这个问题他们似乎解决不了。
直播间的网友此刻也为这个问题吵疯了。
【人气】+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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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来我死了,一定要把道长请过来给我超度,说不定我还能活出第二世呢。】
——【我个人觉得她已经到死过一次到火葬场了,不应该再噶一次了,一人一命一枪一命。】
——【已经承受了一枪,我觉得不应该再补枪,等于惩罚了两次,不合理,法律规定不能重复惩罚。】
——【扯淡,什么叫死刑,就是让罪大恶极的人死!不应该分次数,直到噶为止!】
——【直播间好多人真是法盲,你有没有想过,如果她噶的是你家人,你现在还能在这冠冕堂皇的说她不该继续补枪吗?】
...
无奈之下,王队只好一通电话打给了杨局长。
电话足足响了一分多钟才被接听。
现在已经是夜里11点多钟,杨局长早已经上床休息了。
迷迷糊糊问道:“喂,老王啊,这么晚打电话给我有什么事吗?”
“出事了!!杨局!!今天有个死刑犯在法场行刑了你知道吗?”
“嗯,知道,这跟我们有什么关系吗?”
“有!”王队苦笑道:“刚才接到报警,殡仪馆那个死刑犯诈尸了,我带人过来查看,发现她没死!!”
“啥玩意?”杨局猛的坐起来一声惊呼,之前的困意瞬间全无,脑瓜子嗡嗡的。
死刑犯,活了?
这...从业这么多年也没遇到过啊。
王队一脸苦逼的问道:“现在该怎么办啊?”
“这...你等我想想..”杨局深吸一口气,努力平复自己的心情。
死刑犯复活,不外乎几种结果。
第一种,现在打电话让救护车过去救人,后面的事情再说,先给予一定的人权尊重。
可问题是,死刑犯在行刑前是有人权,但是行刑后,就没了啊。
这样的话,就只能是第二种,不需要救治,直接拉到刑场再次枪决。
这两种选择,无论是哪一种,都不是他一个局长可以决定的,超出了他的职务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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