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青梅竹马 (第1/2页)
“嘿嘿,唉。”
“?”
手里还攥着半瓶矿泉水的路遥扭头,满眼奇怪的看着张胖子:
“咋了?笑就笑呗,叹什么气?”
听到这话的张胖子用一种“忆往昔”的感怀语气微微摇头:
“想起来小时候了。我记得当初你还跟我说,你以后肯定娶她……”
“……???”
路遥有些懵:
“谁?”
“孙倩啊。”
“……谁娶孙倩?”
“你啊。”
“????”
看着路遥那满脸“你喝假酒了”的表情,张思远嗤笑了一声:
“别不认账啊,就小学的时候,你送她书签那次,我问你是不是喜欢孙倩,你点头说喜欢,还说以后肯定娶她。”
“我的发?”
路遥更懵了。
有这回事?
自己怎么一点印象都没了?
“我亲口跟你说的?”
“可不……算了算了,哥们也懒得戳破你。不过你得明白啊,人家都去美国了,你俩隔这么远,也不现实。”
“……”
一时间,路遥竟然无言以对。
孙倩漂亮么?
坦白地讲,很漂亮。
但这种漂亮不是现在,而是活在他记忆里的那个青梅竹马,“她”很漂亮。
小学的时候懵懵懂懂,他确实对孙倩有过好感。不过那都多少年前的事情了?结果现在这胖子拿着这事在这碎碎念,还用一种“你别痴心妄想”的模样看着自己,路遥顿时有种给他一B兜的冲动。
无奈摇头,他也不吭声,仰头把瓶子里的矿泉水喝光后说道:
“我回家洗个澡去,你跟我一起?”
“走。”
……
张思远经常来路遥家,说是自己家也不稀奇。
等路遥洗完澡出来的时候,就瞧见他正葛优瘫在沙发上,怀里还捧着一把上面满是贴纸与岁月斑驳痕迹的吉他在摆弄。
“来,搜,搜……搜吸来搜……”
随着张胖子的碎碎念,手指拨弄琴弦,有些生疏的弹奏出了一段旋律。
听的路遥直接翻了个白眼,走到他身边,抓起了吉他后,都没带肩带,用胳膊一夹,手指拨弄中,一段旋律响起。
是周杰仑的《晴天》。
弹奏完,他还随便来了两下扫弦。
“你们俩吃水果。”
陈爱华从厨房里端出来了一个水果盘,看着儿子光膀子穿着大裤衩在那弹吉他的模样,也没什么意外,反倒是看向了张思远:
“小远,吉他怎么弹你都快忘光了吧?”
“对啊。”
张思远点点头,从路遥怀里抢走了吉他后,继续在那摆弄:
“就记得哆来咪,还有一些简单的歌,其他怎么弹都忘了。”
“那你跟遥遥复习复习,当初你俩一起学的时候,你可比遥遥弹得好。这男孩子啊,到了大学,会弹吉他很吃香的,你带着吉他往女生宿舍下面一站,给喜欢的女孩弹首歌,多浪漫啊。帅得很~”
“……”
“……”
陈女士话音刚落,就看到俩孩子用一种“便秘”似的目光望着自己。
路遥无语的说道:
“妈,这都啥年代了,谁还用这么土的办法追女孩啊?又土又烂俗。”
他说话,张思远就点头,显然同样认同。
谁知陈女士闻言后不仅没有自省,反倒用一种可惜的语气摇摇头:
“是吗?……可惜了,现在的女孩子可真不懂浪漫。”
“姨,路叔当初追您的手段放到现在,您肯定躲着他走。太尬了……”
“胡说,你路叔当时在我们单位门口弹吉他的时候,你知道多少车管所里的大姐喜欢他?”
眼看着俩人开始掰扯,路遥是真听不下去了,赶紧回屋换衣服去。
再听下去,“当初”有没有自己都不一定了。
换了一身寻常打扮,跟老妈打了个招呼后,俩人一起出了门。
走出了单元门,张思远就直奔电动车棚。
路遥见状,也没掏X6钥匙的打算,直接跟了上去。
毕竟不是自己的车,公车私用这种事情,徐若初或许不会介意,但总是不好的。
于是,胖子在前,他在后,俩人骑着一辆小龟直奔饭店。
还别说,自从初中毕业后,路遥也没怎么去过学校门口的那几家小炒店。
但七块一碗的鱼香肉丝盖饭的味道,在看到学校大门的影子后,便开始在记忆里翻滚。
“啧。”
暂时停车,张思远看着初中校门口这一排门市房,脸上有些感慨:
“感觉没什么变化啊。”
“嗯。”
路遥微微点头,环目看去,往距离学校门口有些距离,被学生们称作“后街”的方向一指:
“就去那几家小炒店呗?”
“嗯,就去那家煲仔饭吧,我记得孙倩喜欢吃他家。”
“好。”
俩人又骑着电动车往后街走。
这边有一家煲仔饭,当时大家都特别喜欢来这吃。
而等到了地方后,路遥刚给孙倩发完位置短信,张思远就拍了一下路遥肩膀:
“走,买个彩票去。”
“……”
路遥嘴角一抽,看着那已经超出学校直线距离200米的彩票站,无语的说道:
“你不会真信两块钱能中五百万吧?”
“从概率上,是有可能的。搏一搏……”
张胖子一边说,一边拍了一把自己的小龟:
“单车变摩托!”
“……”
路遥无语,毕竟前世关于彩票的记忆可尽是一些懊糟事情。
但……两块而已,也不多。
并且,张胖子买彩票算是一种“职业病”,前世的他基本上也是隔三差五就买点,平常一掏兜,兜里总会有张彩票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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